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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定日期的前天,Emma跟我敲定禮拜六的會合時間跟地點。單看地點我還是猜不出她要求的條件是什麼,那是大學生與社會人士周末假期的熱門景點,附近不僅有功能齊全的商圈,還有許多娛樂場所。我並不是第一次跟Emma出門,不過還是在挑選衣服上遇到困難,搞得我匆匆忙忙出門,遲到十分鐘才抵達。
「Zora、Zora,這裡哦。」她似乎喊了很多次我的名字,我直到她站在我面前才意會過來。
「啊……抱歉。」我不好意思地推了一把眼鏡,剛才在捷運站內奔馳,滿身汗的我深怕自己的體味影響到她。
「妳還不習慣被叫『Zora』?」
糟糕,被Emma看破了。我得趕緊換個話題。
「哈哈……那個,讓妳久等了。」我不想讓她發現這件事。我很珍惜她為我取的名字,只是還沒習慣。
「沒關係。」Emma拍了拍我的背,原先有些駝著的我不得不打直背板,「妳今天的穿搭風格不太一樣耶,很好看哦。」她以我為中心繞了兩三圈,仔細地審視我的裝扮。
Emma過去見到我的時機,大多數是在晚間時刻,有時候是下班後立刻趕過去聽表演,沒辦法將心思放在服儀打扮。由於這次並不只是看表演,在猶豫許久之後,最終選擇單色的T-Shirt,搭配直線條的寬褲,以及長至腿肚的針織外套。
老實說,趕路途中我很後悔穿這麼多件,汗水逼得我不得不隨意盤起頭髮。但是……
「對、對呀……想說機會難得。」
既然Emma這麼說,那就沒關係,不如說非常值得。
還來不及問Emma的目的,她便拉著我逛街。從服飾店、文具店、復古二手店,甚至連內衣店都逛了一圈,舉凡是營業中的店家,Emma不放過任何機會。起初我只是看著Emma挑選,但她比起自己喜歡的物品,總是會優先挑選兩三樣,問我喜不喜歡。
就在我說第十遍喜歡,Emma變得有些不開心。她一臉沉重地把我抓到角落,再三告誡我必須誠實,不可以什麼都說喜歡。
我只得錯愕地點點頭,在說喜歡之前,先思考商品的實用性,以及我是否擁有類似的產品。通過以上挑選後,我大多會選擇說「喜歡」。
「妳真的、真的喜歡?」她拿著一件特別俏麗又充滿蕾絲花紋的內衣,在我說喜歡之後又問了一次。
「呃……」我再瞥一眼那浮誇的花紋,「可能沒那麼喜歡……?」我偷偷觀察Emma的反應。
「嗯,這才是我預期的回答。」她點點頭,把那件內衣放回原位。
我微微嘟起嘴巴,看著她揀選的背影。沒辦法,因為是妳,我才只說得出喜歡這個答案。
*
趨近下午茶時間,彼此手上都添增不少購物袋,雙腳難以負荷。Emma似乎發現我的疲態,提議買杯飲料,在戶外的板凳坐著歇息。我當然是舉雙手贊成。好不容易找到風景宜人的休息區,Emma主動提議她去手搖飲料店就好,要我待在位置看顧我們的戰利品。
我也沒什麼力氣滑手機,呆坐著眺望風景。少許的人工樹木點綴整排的商業大樓,右側還能夠望見遠方雲霧繚繞的山脈。
我一邊留意是否有有心人想要順手牽羊,一邊將身體放輕鬆,偶爾伸展今天格外操勞的小腿。
「Zora。」在聲音抵達耳朵的瞬間,背部傳來一股力道。我慌張地回頭,不慎讓Emma的嘴唇擦過我的臉頰,連同剛才被她的呼吸襲擊的耳廓一併燃燒著。
她站在左後方,輕壓我的肩膀,「嚇到了?」她看來沒有任何悔意,吐了吐舌頭輕聲道歉。
我倒也不在意,可是我沒辦法控制我的臉部表情,只好趕緊接下她買的飲料,大力地吸幾口,裝作不在意。
*
Emma的體力超乎我的想像,短暫休息過後,她把目標轉往娛樂場所,光是在大型連鎖的室內遊樂場就停留一個多小時,樂此不疲地玩遍所有機台。她特別喜歡兩人對戰的遊戲,我們趁周遭小孩哀號之前,在桌上型冰球台連續大戰十回合。
除此之外,我們也逛了兩個小型展覽,一個是在台灣知名度不夠高的IP展,另一個則是充滿趣味的畫展。豐富的行程讓我們錯過晚餐的精華時段,兩人拖著精疲力盡的身體,來到一間營業二十四小時拉麵店。
等待上餐的同時,我把憋了整天的疑問脫口而出:「讓妳答應簽名的條件……是什麼?」
「嗯?妳已經做到了。」Emma點的豚骨起司拉麵上桌,熱騰騰的蒸氣擋住她的臉孔。
「欸、呃?是這樣嗎……?」我困惑地回想今天發生的事情。
「是啊。」霧白色的氣體擋住我們之間,「啊,但還少做一件事情。」
她從包包裡拿出今天在二手店買的拍立得相機,招招手示意我坐到她旁邊。
我小心翼翼地抓好我們之間的距離,面對相機的鏡頭。
懷著期待的心情等待照片出爐,她依照賣家的建議,不特別去甩相片。照片緩緩地顯現,我壓抑不住內心的好奇,朝Emma看了一眼。她對著我微微一笑,再拿出油性麥克筆,把照片翻過來,簽下自己的名字。
「妳今天陪我一整天,這就是我的條件。」她雙手拿著附有簽名的相片,「謝謝妳。」
我略感訝異地看著照片上的我們,Emma的表情自然,對比僵硬的我實在好看太多。我抬頭回望Emma,她的笑容絢麗,而我也不自覺地勾起嘴角笑了。
*
一線歌手的粉絲團,每天都有好幾十則通知,我看了覺得厭煩,最終還是退掉社團。
我把失敗的海報捲成圓筒狀,放到抽屜。又額外購買木質的壓克力立體相框,好好保存那張相片。
相框就擺在電腦桌旁,儘管在處理事情時成為我分心的主因,但是我敢保證--那是絕佳的擺放位置。
老舊電腦的風扇聲吵得不得了,我不得不戴起耳機,點開Emma傳給我的側拍影片,她說在一分五秒的時候,我不小心入鏡了。
震驚之餘,我發現影片是上次在露天餐廳的表演。我記得我當時坐在最靠近Emma的右側位置。
反覆看了兩三遍,睜大眼睛才找到我的身影。不得不佩服Emma的眼力,我不過是出現在角落,而且僅僅那一秒而已。若沒有仔細去看,只會認為那是一名路過的客人。
我移動滑鼠,拉回影片進度的最前頭。連同Emma的表演內容,又重新享受一次。這回我馬上注意到一瞬間出現的我,在攝影鏡頭的角落目不轉睛地凝望著Emma。我沒按下暫停,她悅耳的歌聲仍佔據著我的聽覺區域。
我無法肯定這會不會是我的最佳位置,不過……
只要能夠看著Emma,我便心滿意足。
番外:絕佳的位置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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